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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3 ~ 2021-09-30
一、110年計畫性減少用電措施(月減8日型、日減6時型、日減2時型方案),抑低用電期間提前自110年3月1日起實施至9月30日止。 二、月減8日型及日減6時型方案三段式時間電價用戶夜間抑低用電價差電費扣減,故非夏月抑低用電月份(3~5月)不適用。 三、需量競價措施自110年3月1日起依修正後條文(採平均需量方式計算實際抑低容量及降低最低抑低契約容量門檻)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