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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配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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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範圍文字說明

轄區說明原台南市區(台南市東區、
中西區、北區、南區、安平區)
台南市永康區
83年2月28日前
(調整前實施地下配電區範圍)
沿鹽水溪南岸原縣市界起、原縣市界、小東路、原縣市界、高速公路、原縣市界、崇德路、生產路、大同路2段、2段750巷、國民路217巷、(含西緣住宅區)、國民路、德興路323巷、336巷、明興路、4等14號、中華西路一段、安平工業區全部、五期重劃區、安平新港口北岸、沿海邊、鹽水溪南岸、至起點所屬範圍。 1. 沿鹽水溪南岸原縣市界起、原縣市界(經台南市小東路)、復興路、沿高速公路西側、中山南路、沿永康重劃區東北邊緣區界、縱貫鐵路、中華路、至起點所屬範圍。

2.沿永二街南側之住宅區邊緣向東、沿大灣重劃區西側區界、大灣路、幹2號道路、縱貫鐵路、沿高速公路東側、至起點所屬範圍。
自83年3月1日起
擴大(增加)實施
地下配電範圍)
1.本淵寮市地重劃區全部:即沿安中路3段與仁安路8街交叉口、仁安8街(含東緣住宅區)、智安4街、本原街3段、本原街2段、智安2街、仁安1街、安中路3段400巷、安中路3段、海東國小東側、公兒11東側、安中路3段、至起點。

2.安順(二)市地重劃區全部:即沿北安路3段與總安街交叉口、北安路3段、培安路、安豐6街(含南緣住宅區)、育安街、安和路3段53巷、安和路3段、總安街、至起點所屬範圍。
 
83年3月1日起
(調整後)實施
地下配電範圍
1.沿鹽水溪南岸原縣市界起、原縣市界、小東路、原縣市界、高速公路、原縣市界、崇德路、生產路、大同路2段、2段750巷、國民路217巷、(含西緣住宅區)、國民路、德興路323巷、 336巷、明興路、4等14號、中華西路一段、安平工業區全部、五期重劃區、安平新港口北岸、沿海邊、鹽  水溪南岸、至起點所屬範圍。

2.本淵寮市地重劃區全部。

3.安順(二)市地重劃區全部。
1.沿鹽水溪南岸原縣市界起、原縣市界(經台南市小東路)、復興路、沿高速公路西側、中山南路、沿永康重劃區東北邊緣區界、縱貫鐵路、中華路、至起點所屬範圍。

2.沿永二街南側之住宅區邊緣向東、沿大灣重劃區、西側區界、大灣路、幹2號道路、縱貫鐵路、沿高速公路東側、至起點所屬範圍。

常用服務

電力小詞典:相關停電定義說明

1計畫性工作停電

為強化系統韌性或因設備老舊定期更換檢修設備需要而排定的停電,屬計劃性的工作停電,與電源不足完全無關。

2限電

1緊急限電

遇系統突發事故,導致電源不足或設備超過負荷、電壓嚴重偏低時,為顧及電力系統安全,需立即實施之限電措施。

2計畫性限電

前一日預估隔日電能不足,執行計畫性限電用以確保系統安全。

3事故停電

偶發性因天災外力或設備問題故障,所以引起的局部設備停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