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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北北及北市區處暨台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台北辦事處共同舉辦業務交流座談 提供優質服務讓民眾與「省」同行

台電台北北區營業處、台北市區營業處與台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台北辦事處聯合舉辦電器承裝業重要業務交流座談會台電台北北區營業處、台北市區營業處與台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台北辦事處聯合舉辦電器承裝業重要業務交流座談會

      近來用電安全、電動車充電樁、節電及電費是民眾相當熱門討論的議題,為擴大深入服務大台北地區的民眾,台電台北北區營業處、台北市區營業處與台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台北辦事處於今(7)日聯合舉辦電器承裝業重要業務交流座談會,並由北北區處處長許一女及電氣公會台北市辦事處主任委員陳建富共同主持,亦邀請北市區處處長張建川與電氣公會新北辦事處主任委員楊錦廷共襄盛舉,台北辦事處近百位會員參加,會中充分研討交流後,將共同為大台北地區民眾提供最優質服務,包括各項申請用電、訂定最適的用電種類或契約容量、申請需量反應負載管理措施及相關節電建議等,讓民眾與「省」同行,在享受用電便利的同時,亦能達到省電及省電費效益。
      處長許一女表示,面對快速變化的電力需求與技術革新,電器承裝業者是台電與用戶之間最好的橋樑與合作夥伴,針對申請用電、電動車充電樁、新尖離峰時間電價方案及用電安全等相關重要業務訊息進行研討,另外也提供桌邊服務與承裝業者面對面溝通交流,讓業者更加瞭解熟稔台電各項服務措施與申請流程,進而協助向用戶宣導推廣,共同提供優質服務使用戶受惠。
      主任委員陳建富說,感謝台電舉辦業務交流座談會,這是非常重要的溝通平台,讓大台北地區承裝業充實瞭解申請用電相關規定及專業知識,期能在接受用戶委託申請各項用電時,除扮演台電與用戶間良好溝通角色外,另將協助用戶申請用電,做好用電安全,成為用戶節省用電及節省電費之重要推手。
      許一女說,民眾如需申請新增設用電時,應自行委託合格電器承裝業,按經濟部發布之「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及「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承裝施作及裝修,並在向本公司申報竣工供電時,應檢附電氣公會核發之申報竣工會員證明單,據以檢驗供電。倘有任何用電服務或電費問題,可撥打24小時客服專線1911洽詢。


新聞發言人:業務副處長 駱毅
連絡電話:02-2888-1678轉6210
業務聯絡人:業務經理 廖世平
連絡電話:02-2888-1678轉6300

座談會圓滿完成座談會圓滿完成

常用服務

電力小詞典:相關停電定義說明

1計畫性工作停電

為強化系統韌性或因設備老舊定期更換檢修設備需要而排定的停電,屬計劃性的工作停電,與電源不足完全無關。

2限電

1緊急限電

遇系統突發事故,導致電源不足或設備超過負荷、電壓嚴重偏低時,為顧及電力系統安全,需立即實施之限電措施。

2計畫性限電

前一日預估隔日電能不足,執行計畫性限電用以確保系統安全。

3事故停電

偶發性因天災外力或設備問題故障,所以引起的局部設備停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