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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區營業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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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區營業處沿革

本處前身為日治時期1918年(大正7年)成立之臺東電燈株式會社,社址即為本處現址,當時設置40kVA柴油火力發電機供應臺東街(臺東市)用電;1920年(大正9年)與西部的桃園、澎湖、朴仔腳、中港、臺灣電化等六家電燈公司合併成立「臺灣合同電氣株式會社」,臺東電燈株式會社就地改制為「臺灣合同電氣株式會社臺東營業所」,維持產銷一貫作業;1924年(大正13年)於太巴六九溪開發110kW太巴六九發電所取代40kVA柴油火力發電承擔臺東供電重任,為補足水力發電先天環境限制發電量不足的狀況,分別於1928年(昭和3年)與1932年(昭和7年)先後在營業所增建臺東重油第一與臺東重油第二火力發電所(臺東發電所前身);1940年(昭和15年)臺灣合同電氣株式會社臺東營業所被東部電氣株式會社併購,仍維持既有發電設備之運轉維護;1941年(昭和16年)2月12日動工興建大南發電所,翌年底發電廠設施及水輪機皆完成,惟向日本採購的兩部400kW發電機運送臺灣途中遭盟軍炸沈,臨時從老龜山發電所購買1部250kW發電機組搬運到大南發電所安裝,全面趕工下終於在1945年(昭和20年)3月運轉發電,所發電力以33kV送電線輸送至臺東變電所(今馬蘭配電變電所)供應臺東街用電;1943年(昭和18年)東臺灣電力興業株式會社併購東部電氣株式會社成立東臺灣電力株式會社,終戰前再由台灣電力公司前身「臺灣電力株式會社」合併,臺東地區發配售電業務由臺灣電力株式會社成立東部分社臺東支店承攬,支店仍在本處現址。

民國34年臺灣光復,設台灣電力監理委員會,翌年成立台灣電力公司東部辦事處台東分處,轄區涵蓋台東縣及花蓮縣富里鄉,轄下發電所有臺東、成功及富里火力發電所,大南、太巴六九水力發電所,及關山水、火力發電所,民國36年名稱改為台灣電力公司東部管理處台東分處。

民國48年3月台灣電力公司東部管理處台東分處正式獨立為臺東區管理處,花蓮縣富里鄉劃歸花蓮區管理處;同年總管理處鑒於臺東供電日益成長,為配合經濟成長、用電需求,民國51年間架設完成66kV花東輸電線路,臺東單獨發電系統併入公司電力系統供電,供電充裕穩定,配合政府開辦農村電氣化,供電普及鄉鎮,供電線路連成一氣,臺東、成功及關山發電所陸續關閉功遂身退。

民國62年1月本公司修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區營業處組織規程,始定名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營業處(請參閱臺東電力事業變遷圖示);同年10月強烈颱風娜拉侵襲臺灣,造成臺東地區災情慘重,太巴六九溪山洪爆發,太平發電廠(太巴六九發電所)遭溪水灌入與土石掩埋,翌年5月廢止;民國64年接辦離島電業,陸續興建綠島發電廠及蘭嶼發電廠;民國69年7月161kV楓港-臺東輸電線路架設完成,臺東供電更加充裕、可靠。本處積極推動電力建設,目前經營發電廠如下︰

發電廠

發電方式

機組形式

供電轄區

東興發電廠

(大南發電廠)

川流式水力發電

豎軸法蘭西斯式水輪發電機

輸出電力併入台東一次變電所11.4kV特系統

綠島發電廠

火力發電

柴油引擎發電機

綠島鄉

蘭嶼發電廠

火力發電

柴油引擎發電機

蘭嶼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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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服務

電力小詞典:相關停電定義說明

1計畫性工作停電

為強化系統韌性或因設備老舊定期更換檢修設備需要而排定的停電,屬計劃性的工作停電,與電源不足完全無關。

2限電

1緊急限電

遇系統突發事故,導致電源不足或設備超過負荷、電壓嚴重偏低時,為顧及電力系統安全,需立即實施之限電措施。

2計畫性限電

前一日預估隔日電能不足,執行計畫性限電用以確保系統安全。

3事故停電

偶發性因天災外力或設備問題故障,所以引起的局部設備停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