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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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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實際處理日數
工 程 別 免外線工程 需外線工程(燈、力) 需外線工程(燈、力)
 

(燈、力)

架空工程

地下工程

平均處理日數

4天

15天

25天

※前述實際處理日數不含用戶原因、星期例假日及待主管機關核准挖路許可等延誤之日數。

※詳細申請用電手續請參考台電公司首頁項下 /網路櫃檯/申請手續/新增設用電。

※本處為滿足用戶急需用電需求,針對增設用電申請案,訂定高於總管理處目標之架空工程13.8作業天、地下工程17.9作業天,加強稽催外線設計、施工逾時案件,分析檢討俾加速供電。有關與用戶聯絡事宜如:繳費、催報竣工、案件辦理情形及需請改善事項…等,除主動電話通知外,亦以書面告知用戶。

常用服務

電力小詞典:相關停電定義說明

1計畫性工作停電

為強化系統韌性或因設備老舊定期更換檢修設備需要而排定的停電,屬計劃性的工作停電,與電源不足完全無關。

2限電

1緊急限電

遇系統突發事故,導致電源不足或設備超過負荷、電壓嚴重偏低時,為顧及電力系統安全,需立即實施之限電措施。

2計畫性限電

前一日預估隔日電能不足,執行計畫性限電用以確保系統安全。

3事故停電

偶發性因天災外力或設備問題故障,所以引起的局部設備停電事故。